發改委: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産企業項目等調整爲(wéi / wèi)備案管理

時(shí)間:2018-12-18 News速遞

據發改委,《汽車産業投資管理規定》已經國(guó)家發展和(hé / huò)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yǐ)發布,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經國(guó)務院同意,《政府核準的(de)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産企業項目、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産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産純電動乘用車)項目及其餘由省級政府核準的(de)汽車投資項目均不(bù)再實行核準管理,調整爲(wéi / wèi)備案管理。

《規定》還要(yào / yāo)求,要(yào / yāo)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産能,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着力構建智能汽車創新發展體系。

對于(yú)燃油車,要(yào / yāo)優化其産能布局,推動産業向産能利用充分、 産業基礎紮實、配套體系完善、競争優勢明顯的(de)省份聚集。汽車産能利用率低的(de)省份和(hé / huò)企業應加大(dà)資金投入和(hé / huò)兼并重組力度,加快技術進步,淘汰落後産能,增強市場競争力。

對于(yú)新能源汽車,《規定》要(yào / yāo)求要(yào / yāo)科學規劃新能源汽車産業布局,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應加大(dà)研發投入、調整産品結構,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嚴格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防範盲目布點和(hé / huò)低水平重複建設。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及現有企業純電動汽車擴能項目,應建設在(zài)産業基礎好、創新要(yào / yāo)素全、配套能力強、發展空間大(dà)的(de)省份及大(dà)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推動新增産能向新能源汽車消費需求旺盛和(hé / huò)燃油汽車替代潛力較大(dà)省份集中。

《規定》中明确将以(yǐ)下燃油汽車投資項目列爲(wéi / wèi)禁止建設行列(不(bù)在(zài)中國(guó)境内銷 售産品的(de)投資項目除外):

1.新建獨立燃油汽車企業;

2.現有汽車企業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别建設燃油汽車生産能力;

3.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整體搬遷至外省份(列入國(guó)家級區域發展規劃或不(bù)改變企業股權結構的(de)項目除外);

4.對行業管理部門特别公示的(de)燃油汽車企業進行投資(企業原有股東投資或将該企業轉爲(wéi / wèi)非獨立法人(rén)的(de)投資項目除外)。

而(ér)現有汽車企業擴大(dà)燃油汽車生産能力投資項目,應符合以(yǐ)下條件:

1.上(shàng)兩個(gè)年度汽車産能利用率均高于(yú)同産品類别(乘用車和(hé / huò)商用車)行業平均水平;

2.上(shàng)兩個(gè)年度新能源汽車産量占比均高于(yú)行業平均水平;

3.上(shàng)兩個(gè)年度研發費用支出(chū)占主營業務收入的(de)比例均高于(yú)3%;

4.産品具有國(guó)際競争力;

5.項目所在(zài)省份上(shàng)兩個(gè)年度汽車産能利用率均高于(yú)同産品類别行業平均水平,且不(bù)存在(zài)行業管理部門特别公示的(de)同産品類别燃油汽車企業。

對于(yú)新能源汽車,《規定》要(yào / yāo)求要(yào / yāo)科學規劃新能源汽車産業布局,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應加大(dà)研發投入、調整産品結構,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嚴格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防範盲目布點和(hé / huò)低水平重複建設。

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及現有企業純電動汽車擴能項目,應建設在(zài)産業基礎好、創新要(yào / yāo)素全、配套能力強、發展空間大(dà)的(de)省份及大(dà)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推動新增産能向新能源汽車消費需求旺盛和(hé / huò)燃油汽車替代潛力較大(dà)省份集中。

新建獨立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含現有汽車企業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别建設純電動汽車生産能力)所在(zài)省份,應符合以(yǐ)下條件:1.上(shàng)兩個(gè)年度汽車産能利用率均高于(yú)同産品類别行業平均水平; 2.現有新建獨立同産品類别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均已建成且年産量達到(dào)建設規模。

而(ér)需要(yào / yāo)新建獨立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規定》要(yào / yāo)求應符合以(yǐ)下條件:

(一(yī / yì /yí))建設内容包括:

1. 純電動汽車持續研發能力,在(zài)已有研發機構基礎上(shàng),建立産品信息數據庫,提升産品概念設計、試制試裝、試驗檢測和(hé / huò)整車運行狀态監控等能力,研制的(de)産品主要(yào / yāo)技術指标達到(dào)行業領先水平;

2. 建設規模,純電動乘用車不(bù)低于(yú)10萬輛,純電動商用車不(bù)低于(yú)5000輛;

3. 車身成型、塗裝、總裝等整車生産工藝和(hé / huò)裝備,以(yǐ)及車用動力電池系統等關鍵部件的(de)生産能力和(hé / huò)一(yī / yì /yí)緻性保證能力;

4. 純電動汽車産品質量保障、市場銷售、售後服務及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體系;

(二)項目建成投産後,隻生産自有注冊商标和(hé / huò)品牌的(de)純電動汽車産品。

《規定》還要(yào / yāo)求,要(yào / yāo)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節能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先進制造裝備,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技術及裝備研發和(hé / huò)産業化。主要(yào / yāo)包括:

1.新能源汽車領域重點發展非金屬複合材料、高強度輕質合金、高強度鋼等輕量化材料的(de)車身、零部件和(hé / huò)整車,全功能、高性能的(de)整車控制系統,高效驅動系統、先進車用動力電池和(hé / huò)燃料電池産品,車用動力電池等制造、檢測技術和(hé / huò)專用裝備;

2.智能汽車領域重點發展複雜環境感知、新型智能終端、車載智能計算平台等關鍵共性技術,車載傳感器、中央處理器、專用芯片、操作系統、無線通訊設備等關鍵零部件和(hé / huò)系統,推動技術研發能力、測試評價能力、軍民融合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3.節能汽車領域重點發展高效發動機、先進自動變速器和(hé / huò)混合動力系統等節能技術和(hé / huò)産品;

4.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領域重點發展動力電池高效回收利用技術和(hé / huò)專用裝備,推動梯級利用、再生利用與處置等能力建設;

5.汽車零部件再制造領域重點發展高附加值零部件再制造技術和(hé / huò)工藝,推動零部件舊件回收和(hé / huò)再制造産品質量控制等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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